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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审批
来源: 科技厅社发处    发布日期: 2008-09-25
 
 

事项名称:
  省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审批

具体内容:
  广东省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经费、研究开发目标。

法律依据:
  1.根据《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2.《印发广东省科技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0]21号)。

数量及方式:
  不定

办理条件:
  符合广东省社会发展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或年度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范围;根据我省 "科教兴粤"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围绕如何提高我省人的生活质量与自身素质为中心,为改善人的生存发展环境,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事业及相关产业的科技进步,推动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而开展的科学技术活动;承担单位有较好的研究开发人员、经费、设备、管理等条件。

申请材料:
  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打印书面申报书一份。

网上申报系统:
  http://pro.gdstc.gov.cnhttp://pro.stw.gd.cn

申请受理机关:
  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广东省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83163930


决定机关:
  广东省科技厅

办理程序:
  项目申报统一按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程序申报,由省科技厅统一组织专审评审,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处根据专家意见,提出综合意见报厅发展计划处,并经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批、下达。

办理时限:
  与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相同
  
证照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费标准:

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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