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审批
主办机构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法律法规依据
1.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06年2月5日科学技术部令第10号);
2.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实施办法(2008年5月21日,粤科成字〔2008〕57号)。
审批范围和条件
1.适用于社会力量设奖的申请、受理、登记和监督管理;
2.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设奖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广东省范围内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的科学技术奖。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奖励办法或者章程草案;
3.设奖者的基本情况及证明文件;
4.承办机构及其负责人的情况、证明文件;
5.评审组织组成人员情况;
6.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7.奖励经费及其来源证明;
8.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
1.材料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
2.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申请事项的批复。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批复的,经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无须申请表格
咨询电话
020-83163923
投诉电话
020-83549242
受理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