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省级火炬计划项目审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实行招标)
办理机构: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办理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307
联系电话:
83549853 83562093
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1997]220号)
省科技厅每年十二月左右发布《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通知》;
办理条件:
(见依据)
提供材料:
1、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任务书)
2、火炬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有关证明材料或辅证材料如:医药、食品、通信产品、烟草设备、电力电器等产品许可证等,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及产销合同等。
4、盖有申请单位财务公章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办理程序:
(1)注册:项目申报单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ov.cn)进行注册。
(2)申报单位科研管理人员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申报帐号。
(3)项目申报人使用申报单位设立的帐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网址:http://pro.gdstc.gov.cn)进行项目申报,并打印书面申请材料一份加盖公章后送当地科技管理部门。
(4)各市科技主管部门及省直部门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ov.cn)对项目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
(5)科技厅组织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并会同省财政厅下达立项的项目
具体要求以省科技厅每年发布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通知及科技计划申报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