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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来源: 本站    发布日期: 2007-07-20
 
 

(一)加强地方科技立法。
  推动修订或研究起草有利于促进广东科技进步和创新的地方法规,并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粤发〔2005〕14号)等有关文件,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支持科技进步的扶持政策,营造有利于科技发展、科技创新的法律、政策环境。

(二)加大政府和社会科技投入。
  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鼓励和支持企业承担或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承担竞争性前沿技术与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引导战略产业的原始创新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企业研发投入可按一定比例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购买的科研仪器设备,可在资产折旧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究;鼓励企业之间自愿组合、建立产业技术联盟解决技术难题;鼓励与国内外相关单位合作共建研发基础设施。
  2、持续加大财政对研究开发的支持。根据《广东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逐步提高科技经费财政投入占全省科技经费投入总额的比例,全面落实全省各级财政科技投入的年增长速度要明显高于财政收入的年增长速度的要求,发挥政府在研发资源配置中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政府的科技经费投入主要支持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建设、基础和共性技术研究、重大科技成果的中试和产业化等。对企业开展的中长期关键技术等研发项目,财政资金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鼓励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快速发展。各部门要从各自掌握的建设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支持研发活动。建立政府优先采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制度;建立对重大创新突破产品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规范财政资金采购外国产品的程序和制度。
  3、建立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鼓励性政策。建立引进重大技术和工程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统筹协调机制,通过调整政府投资结构和重点,引导社会多渠道增加投入,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开展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4、建立支持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金融机构等积极支持的产学研投入机制。从2006年起,省财政投入不少于1亿元设立广东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2007年增加到2亿元,2008年至2010年每年投入不少于2亿元,吸引国家“863”和“973”等重大项目和技术成果落户广东。支持企业、研究所、高等院校联合设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行业创新与服务平台等技术合作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省及各相关部门设立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以及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要划拨一定比例扶持产学研重点工程项目。
  5、加强金融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加强政策性金融机构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化;鼓励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稳定的银企关系,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与支持,引导和鼓励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充分利用现有资本市场,推荐有实力、成长性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外主板和创业板资本市场上市;支持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保险服务。主要投资于中小创新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享受投资收益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完善创业投资法律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6、加强科技经费投入管理。建立严格的科技经费投入责任制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成果验收与结题制度,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改变以往“重投入,少管理,轻验收”的状况。对政府投资形成的科技实物资产实行限额以上的台账制度和责任管理制度,使用单位负责对科技实物资产的维护与管理,实行资产使用和管理问责制,并实行一定条件下的资源共享,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和完善科技计划管理。
  1、加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机构建设,准确把握主攻方向。从区域整体发展的角度制订科技发展战略,从战略高度完善政府科技决策机制,加强科技战略研究,科学规划科技发展方向。
  2、根据国家科技计划框架,对现有省科技计划体系进行调整优化,确立自主创新计划和创新体系建设两类计划(3+3)。自主创新计划包括:(1)以省自然科学基金为基础的应用基础研究计划;(2)工业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计划;(3)以国际合作为重点的重点引进创新计划。创新体系建设计划包括:(1)研发能力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与企业研究院、重点公共实验室以及科技条件与基础设施建设等;(2)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专业镇建设、火炬计划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星火计划与星火产业密集区(带)、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民营科技园、成果推广计划与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等;(3)创新政策环境建设:科技立法、软科学研究等。
  3、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科技管理制度。推进科技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逐步完善项目网上申报、受理、评审、查询、跟踪、评估等环节;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公开科技年度计划,完善科技招标,建立重大科技成果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和加强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建立财政科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制度、登记制度,建立和完善科技评估和评价体系;建立科技计划管理信用体系;完善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专家、科技条件、科技政策等各类科技管理信息数据库;建立科技计划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科技计划按预定目标推进。

(四)加强国际国内科技合作。
  1、以引进技术、培养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加强技术引进,引进一批关键技术,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实现再创新。做好智力引进工作,吸引跨国公司在粤设立研发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国外设立研发机构,利用国外创新人才和创新资源,服务和带动企业自主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示范基地,鼓励省内企业与外国企业开展合作创新,鼓励和支持省内龙头骨干企业与国外同行进行专利技术、核心技术、技术标准的交叉授权许可,组建平等的技术战略联盟。继续办好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和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使其成为省内外乃至国内外重要的技术交流盛会。
  2、以泛珠三角地区科技合作为重点,推进国内科技合作。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地区科技资源共享行动、合作组建科技组群(联盟)行动、联合创新科技行动和科技人才培养行动等科技合作行动。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推进与泛珠三角地区各省区及国内其他地区基于产业、能源和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科技合作。加强泛珠科技人才交流,建立泛珠三角地区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五)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
  1、鼓励以形成知识产权为目标的原始创新活动,提高财政投入产生知识产权的绩效。建立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专利管理、中介服务和法律保护体系。加强专利信息开发利用,落实知识产权促进政策,支持知识产权国际化。
  2、制订和完善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保护和促进政策,研究制订《广东省专利条例》、《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等政策法规。鼓励各行业、区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保护网络。
  3、及时了解国际发明专利申请的热点和重点,挑选一些有条件的领域,研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技术,通过开发大量的外围和改进型专利,尽可能形成相关的技术标准,进而通过交叉许可获取相关专利技术,抢占产业技术发展的制高点。
  4、实施名牌战略,创立一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树立一流品牌。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开展品牌、商标培育、发展和保护工作,充分利用金融、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手段培育名牌产品、优秀品牌、商标;在企业培育、创建品牌和名牌过程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贷款、融资方面开辟绿色通道。选择一些产业集群发展较好的地区,作为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创建国际区域品牌的试点,提高区域品牌的国际知名度,提升区域国际竞争力。
  5、加强科技攻关,在若干产业技术领域,组织相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家技术标准和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通过重大成果项目带动和市场化利益共享机制建立技术创新联盟,积极应对国外技术壁垒,通过企业之间的创新优势互补加快形成技术标准,力争掌握产业和行业关键技术和标准。

(六)发展科普事业和创新文化。
  加强全民科普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向公众传播科技知识,宣传科学思想,普及科学方法,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通过举办科普讲座、科普咨询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多种形式,借助媒体将科技成果、科技常识和实用技术送到基层。组织开展“小发明、小革新、小改进、小建议”等群众性自主创新活动。繁荣科普创作,推出质量高、受欢迎、影响广的科普精品。
  构建重视科研质量、注重诚信的良好人文环境,倡导对科学技术事业的刻苦献身精神,在科研上鼓励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营造崇尚创新、尊重个人创造价值的创新文化氛围。

(七)加大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力度。
  1、培育科研团队,壮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队伍。大力推进科技人才创新活动,重点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和“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育和形成多层次的创新团队。优化高等教育专业学科结构,促进理工类院校的发展,大力发展应用学科,加快培育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优化发展高新技术类学科,加强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方面的学科建设。实施“研究生创新培养计划”,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强硕士、博士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加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加大培养和引进高技能人才的力度。
  2、加大对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健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以项目合作、兼职、讲学、聘请顾问等多种灵活形式引进各类优秀人才。重点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自带技术、项目、资金的优秀创新人才。建立和完善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除国家另行规定外,居住证持有者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居住证。鼓励用人单位创新引进人才方式,加大人才引进的投入。建设留学生创业园,以项目引进促进优秀人才的引进。
  3、建立健全自主创新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自主创新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按技术要素和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行骨干技术人员年薪制。加快实施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工作。对自主创新包括引进重大装备及技术再创新作出突出贡献者实行重奖。进一步优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依法保护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动。

(八)推动军民两用技术和产业的发展。
  鼓励我省符合条件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参与军工领域产品和技术的研发,重点是电子信息、新材料和装备领域;鼓励企业和研究所结合,把可以运用、允许应用到民用领域的国防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到普通国民经济系统中,进一步增强我省科技实力。

(九)加强领导与组织协调。
  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推动本规划的实施。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促进《广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本规划的贯彻实施,为建设创新型广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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