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字体:
叶景图副厅长带队深入珠三角调研落实企业研发费所得税抵扣政策
来源: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08-10-27
 
 

  10月20日—24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景图同志率厅政策法规处前往东莞、珠海、中山等地开展调研,推动珠三角有关地市贯彻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加快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抵扣政策,激发企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成为我省技术创新的主体。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试行办法》近日刚刚颁布实施,叶景图副厅长就迅速率队深入地市开展调研活动,生动体现出我厅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重在取得实效,把学习活动和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学习活动和业务工作双不误、双促进的务实作风。

  调研中,叶景图副厅长在东莞、珠海、中山三市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科技、经贸、国税、地税等部门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所得税抵扣政策的工作计划和相关设想,了解这些地市在推进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工作的主要困难和障碍,并与三市科技、经贸、税务部门共同研究了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部门组织协调等工作。

  目前,东莞市科技局已和本市经贸、国税、地税部门进行多次会议磋商,共同制定了落实政策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商定将于近期建立科技、经贸、国税、地税四个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迅速开展2008年东莞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工作,确保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该政策。中山市、珠海市也就落实这一政策进行了初步研究部署。叶景图副厅长充分肯定了东莞、中山、珠海三市在落实政策上的工作进展,同时,要求东莞、中山、珠海三市要尽快行动起来,开展全方位覆盖宣传,做好申报培训工作、建立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机制,确保企业能够享受到2008年度研发费用所得税抵扣政策。

  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周海涛同志陪同调研并向有关地市介绍了政策起草的背景和政策文件的主要框架内容。政策法规处刘世伟、龙云凤、黄欢,《广东科技》杂志社记者魏锡华等同志参与了有关调研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