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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申报指南
来源: 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 2011-01-17
 
 

  专题名称:对外科技合作(专题编号:0501)

  “十二五”期间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2011年作为“十二五”开局的第一年,广东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将认真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把握科技、经济全球化趋势,以宽广的国际视野谋划和推动广东自主创新,全方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深化“哑铃”型国际科技合作模式,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支柱与优势传统产业,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实现“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引进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为促进我省的产业升级作出贡献。

  一、申报要求

  1.以应用型研发合作项目为主。

  2.必须有一个以上明确的国(境)外合作机构(须填写合作机构名称、注明国别或地区),以科研机构、大学、企业为主;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外资或独资公司及分支机构不能作为合作外方;合作机构须有相应的经费或技术投入。

  3.自筹研发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申请书须附有明确的自筹经费和使用情况说明、或经费承诺证明原件)。

  4.提供正式签署的与国(境)外合作机构进行合作研发的合同或协议中外文原件(内容必须包括:明确外方以何种形式投入、填写折算人民币金额;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及预期目标;研究团队结构合理、需有一个以上外方成员参加;双方负责人签名、中方单位加盖公章),双方电子邮件及书信不能作为正式合同或协议。

  5.项目负责人需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以上(或同等)职称,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6.申报单位与国(境)外合作机构已有良好合作基础,申报项目完成期限为2-3年;须在申报书中简要介绍与国(境)外合作方的以往合作情况与进展。

  7.广东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按照财政部(财教[2007]428号)《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报内容与组织形式

  (一)重点开展与俄罗斯 、乌克兰、白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的科技合作,促进先进技术和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在新材料、先进制造与装备技术、新能源与节能技术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研究;吸引优秀人才、创新团队、先进成果落户广东;鼓励和支持与独联体国家相关机构建立联合研究中心,完善“功能互补、两边一体”的“哑铃”型合作模式;发挥“广东科技企业合作促进会”(原广东-独联体国家科技合作联盟)的组织协调和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成员单位开展与独联体国家开展深入的科技合作。组织申报与自由申报结合。

  (二)积极开拓与以色列的科技交流与合作,重点在先进实用技术、现代农业、生物化学、纳米技术、电子芯片、数据通信和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研究;鼓励和支持与以色列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究中心,推动“哑铃”型合作模式更广泛展开。自由申报。

  (三)创新合作机制,深化粤港澳台科技合作,促进粤港澳三地科技创新资源的共建共享,共建高水平国际化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平台、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大力开展粤港澳产学研合作,为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服务;加强与提升与台湾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层次和水平。组织申报与自由申报结合。

  (四)支持列入双边、多边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联委会项目,以及我厅与相关境外机构签署的科技合作协议框架下的合作项目,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重点,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自由申报。

  支持与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开展战略新兴产业相关的技术研发与合作,重点在LED、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开展新兴技术合作研发;扶持在生物医药、新材料、太阳能光伏、风电、核电装备、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等潜力新兴产业的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五)加强我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平台建设,鼓励基地与平台单位在境内外建立“哑铃”型国际联合研发中心;引进和集聚一批优秀科技人才及科研成果,使之成为我省开放式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由申报。

  (六)促进专业镇科技创新与转型升级。

  1.支持专业镇龙头企业开展国际化技术创新。支持专业镇龙头企业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引进技术的消化创新以及技术的联合研究,联合境外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在我省或境外建立联合研发中心。
  2.提升专业镇技术创新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国际化层次和水平。鼓励专业镇技术创新中心开展高水平的专业人员培训、技术创新论坛等国际技术交流活动;支持专业镇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国际化“产学研”合作,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支持专业镇技术创新中心在境内外建立“哑铃”型国际联合创新中心。
  3.支持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和产业国际化程度较高的专业镇建立国际合作示范基地。
组织申报与自由申报结合。

  (七)鼓励与支持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向东盟“10+1”经济合作区、非洲、拉美等发展中国家输出和推广,扩大海外市场,为我省经济建设和国家外交服务。实施“走出去”行动计划,支持向发展中国家援助项目。自由申报。

  (八)继续开展“产业技术路线图”制定工作,重点在传统制造业、新兴产业展开。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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